四川省民政厅
地址:成都市芷泉街55号
邮编
610061
区号
028
值班 ***
844230
028-84423050。
根据《 *** 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 *** 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 *** 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四川省人民 *** 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09〕24号),设立四川省民政厅(简称民政厅),为四川省 *** 组成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126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4名;机关党委书记按省委规定配备;正处级领导职数1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或机关党办主任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32名。
地址:成都市芷泉街55号。
邮编:610061。
四川省民政厅联系 *** :028-84423049
四川省民政厅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三)拟订全省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扩展资料
四川省民政厅其他职责:
(一)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由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局组织编制。
(二)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由民政厅管理。
(三)民间组织管理局(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对外可称四川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四川省民间组织执法监察局)。
(四)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
参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 *** -四川省人民 *** 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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